日期: 2024-12-03 浏览量:87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政策知晓度,提升医务人员能力,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器官捐献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总体要求,近日,市卫健委召开了阜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
会议邀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潘崎老师,就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以及器官捐献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深入的解读。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楠参加了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对我市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强调,要严格遵守《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明确的法律底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获取遗体器官为目的进行跨区域转运潜在遗体器官捐献人,不得向所在地OPO和省红十字会之外的组织或个人转介潜在遗体器官捐献人的相关信息。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下一步,阜新市卫健委联合阜新市红十字会推广“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理念,向大众普及器官捐献与移植专业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人体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让更多公众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知识和流程等信息,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同志,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和神经外科、神经内科、重症监护相关科室主任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主办单位: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wj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9号 辽ICP备20210007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265160 网站举报邮箱:fxwjw@fxwj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