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30 浏览量:122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卫健委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一系列服务管理机制,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
一是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衔接,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确定三孩统计口径“夫妻共同生育”为标准,解决生育登记标准问题;推进出生人口服务生育登记网上通办工作;提高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数据质量。
二是取消制约处罚措施。2021年9月9日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7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我市及时废止2个,失效取消3个配套政策文件,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停止征收。
三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印发2021年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000册,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宣传,落实女方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宣传推动女职工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
四是宣传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和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前后,发挥网络作用,通过义诊、健康讲座等方式,多渠道进行“人口均衡发展”“生育友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主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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