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09 浏览量:988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2日早上6:30。
地点:阜新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西侧院门进入1号楼沿地标进入2号楼)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在合格者中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依据招聘计划数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本科学历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研究生学历岗位总成绩并列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对于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人员,在招聘单位和考生本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调剂到所报名单位或其他单位存在空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调剂人选的确定,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进行调剂。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5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支付宝、微信、现金均可缴费。
五、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不得填写姓名)、黑色签字笔。
2.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请于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检查前晚宜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私密处清洁。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体检前一天晚上宜清淡饮食,晚上八点后禁食,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留取尿标本时,尽量留取中段尿,9-10ml。
5.请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包括连衣裙和连裤袜),尽量穿纯棉衣物参检;为避免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补检。
7.近视考生自备眼镜,可按照矫正后视力进行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9.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体检完毕,请您将体检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贴所要求的照片,随体检指引单一起及时交给前台。
11.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其他事宜,请详见当日发放的《体检表》,请各位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联系电话:可在原招聘公告中查看报考单位电话
六、纪律要求
1.体检前,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联系电话:请参见原招聘公告中各招考单位电话。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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