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日期: 2024-07-10 浏览量:1795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文电、文字综合、档案、保密。负责信息化建设,后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合治理。负责党建、群团、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与业务部(稽查督查部)。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咨询、解答、宣传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查工作。协助和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单位业务工作协调和业务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的分析、汇总及指导全市报告系统的填报、上报和培训工作。承担县、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本单位快速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医疗卫生监督部。负责市直管医疗机构、医疗美 容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诊疗活动和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负责市直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和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保管使用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部。负责对市直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医疗、疾控、采供血、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生物制品保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单位应急物品的管理工作。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负责对市直管公共场所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公共场所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六)学校和饮用水卫生监督部。负责市直管的学校、 托儿院所的公共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学校的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市直管单位集中式供水(包括市政供水、自备供水)、二次加压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涉水产品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七)职业卫生监督部。承担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负责对中省直及市直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市直管放射诊疗机构的诊疗活动、执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放射诊疗场所卫生防护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放射诊疗技术和医学辐射机构的防护仪器设备进行质控评价验收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人:孟帅

  联系电话:0418-3986657

  工作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4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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