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7 浏览量:404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两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精神,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经研究,2023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现就做好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招聘对象以具有较高培养层次和诊疗能力的执业医师为主。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对象以具备适宜能力,可满足基层诊疗需要,能长期扎根基层的适宜人才为主。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条件
1.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下同);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2.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扎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6)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具体实施阶段
本年度招聘工作共分3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1日)
经省卫生健康委与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阜蒙县招聘4人、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2人。彰武县招聘3人,3人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确定的招聘名额制定详细的招聘工作方案。
(二)信息发布阶段(从2023年6月8日至6月30日)
各县区利用政府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做好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宣传途径,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三)具体实施阶段(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我市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请两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0月15日前分别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2023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人员名单》《2023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2)。
三、招聘人员管理
(一)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全科医生,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执行,并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后派驻至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如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本人自愿申请人事调转至派驻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做好人事调转工作。
(二)岗位设置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管理、聘用合同、执业注册、档案管理、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事项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办理。其他事项按照《实施意见》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招聘方案制定、招聘信息发布、资格条件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岗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补贴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做好配套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特岗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提高特岗全科医生待遇和保障,增加岗位吸引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措施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两县的招聘工作展开抽查,对落实政策不力、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县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适时予以通报。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体改科 吴迪
联系电话:2264489
电子邮箱:fxwsjyzk@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录用调配科 朴威
联系电话:2680035
电子邮箱:fxrsjdpk@163.com
附件:1.2023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人员名单
2.2023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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