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10 浏览量:348 来源: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46 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21年阜新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抽取与下达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根据计划制订随机抽取规则、方式,在国家级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相应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并下达到各地。
(二)各县区及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各县区及单位上报我委,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规则进行调整;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执法检查人员调整、特殊情况删除任务等情况由省卫生健康委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备案。
(三)各地抽检任务中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检测任务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请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确定检测所需样品数量、规格要求以及送样时间和数量等相关事宜。抽查任务中涉及的除涉水产品、消毒产品以外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县区及单位要提高对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作为,制订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与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整合,联合开展督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督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市级监督机构对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应当及时通报和移交属地监督机构,属地监督机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立案查处。
(二)坚持文明执法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各县区及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树立尊法意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告诫和引导,督促其自觉改正违法行为;要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以教育为主、强制为辅,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和工作情况上报
1.各县区及单位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2.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按照任务清单组织完成本地区、辖区监督抽检任务,各县区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和11月5日前向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交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加强对各地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培训,强化数据报告的质量控制,收集、审核和汇总统计上报的数据信息,并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前和11月10日前向市卫健委提交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情况报告中应包含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写明查处案件数、罚没款金额数等行政处罚数据。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将检测报告发送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今年双随机涉水产品检测工作总结报告(含数据分析)报送我委。采样单位要在收到检测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系统录入工作。
4.加大曝光力度。各县区及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增强管理相对人依法执业的自觉意识。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对全市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筛选,每月5日前挑选5个典型案例报送我委,具有类案借鉴意义的案件将推荐给省卫生健康委择优在官方网站发布。我委将适时对各县区及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调研。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联系人:刘犇
联系电话:2289208
电子邮箱:2289208@163.com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联系人:陈进
联系电话:2379011
电子邮箱:fxsjkk@163.com
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综合执法部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3986639
电子邮箱:fxwsjdxxk@163.com
附件1 2021年阜新市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doc
附件2 2021年阜新市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doc
附件3 2021年阜新市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doc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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