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日期: 2021-09-13 浏览量:163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对于有效保护母婴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出生医学证明》承载的功能不断增多,我市多措并举,要求医疗机构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一是要求管理机构加大对签发机构培训和督导的力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定期对签发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个案要逐条逐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人员的备案信息,按省里要求除了管理和签发人员需要备案外,产科相关人员也要备案,并且备案表上有备案人员的身份证信息。三是签发机构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进行签发,严把信息录入和审核,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对于换发更改父亲信息的如果是因为迁户口原因导致的身份证信息变更,可以提供户籍开具的证明,如不是就必须要有亲子鉴定。五是签发人员定期对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里的签发例数与实际签发登记数及个案信息进行核对,发现不一致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解决。

  下步,我委将继续强化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出具人生第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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