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66号)答复

日期: 2021-03-29 浏览量:611 来源: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蒋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的枢纽,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始终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列入“十四五”规划及2021年重点工作,重点突破解决。

  一、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基础建设投入,我委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安排及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中央下达总额1.1亿元的投资,用于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资金覆盖99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包括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污水处理等。同时我委积极向省级财政争取建设资金,先后争取到乡镇卫生院扶贫标准化设备90台件,共计1200万元;省“以奖代补”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现到位1000万元;现正在与省级部门积极沟通继续争取1000万元建设资金,相关材料已报省卫健委审核。县区政府是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标准化建设资金和其他政策保障。彰武县卫健局利用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击疫情能力建设专线资金480万购进基础设备,截止目前,所有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全面达标。2021年1月,彰武县政府召开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代表汇报工作,并责成县财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彰武县内24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清查、清算工作,将有针对性的解决人员短缺、外债化解、房屋修缮等工作。

  二、发展特色专科,创新发展思路

  为持续发展我市特色专科,扩大适宜技术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族医特色优势,我委制定并下发了《阜新市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和《阜新市促进中蒙医药发展实施方案》。《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如同催化剂一般,加速了我市地方政策的落地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两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中医馆和国医堂建设等,积极推进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两县五区人员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124项,参加培训人员约10000余人次。截止目前,全市有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覆盖率达100%。使乡镇卫生院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成为可能,创新更多新思路,为乡镇卫生院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同时彰武县卫健局于2020年9月下发文件,成立了彰武县中医医疗、中医护理、中医药事、中医院感、中医针灸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彰武县中医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进行全面监管并针对人员短缺、药品统采等问题进行重点帮扶,切实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实际困难。

  三、实施人才战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我委持续推进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通过协调市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经过宣传、报名、审核、高考、录取、签订协议等各环节,完成医学生的招聘、招生工作。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是合理规划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医生,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彰武县可根据乡镇卫生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需求及意见,由县区人社部门按照程序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设置岗位进行招聘,或单独为乡镇卫生部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为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可以适当降低招聘条件,并设置一定的服务年限,以保证乡镇卫生部门能够留住人才。

  四、推进分级诊疗,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

  根据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精神,明确提出启动“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合理有效分配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我委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在阜蒙县、彰武县均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建立责权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均衡发展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

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多次与试点县领导就推进“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进行沟通、讨论,探索管理新机制。现以阜新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阜新市“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及《阜新市2020年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试行)》等七个市级相关配套文件,指导试点县开展工作。明确了以阜蒙县人民医院、蒙医院、中医院和彰武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共体组建规划,并形成构架图;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医共体管委会,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权责清单。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新机制,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药品保障、价格调整等政策有所突破,逐步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医共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建立“县聘乡管村用”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压力。彰武县卫健局为激发工作活力,于2020年底前对15所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工作交流调整,并新任命3位乡镇卫生院院长,充分调动了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满足百姓健康福祉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文件要求,2019年9月3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阜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9〕18号),决定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在全面实施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税务、卫健部门下发了《阜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阜医保发〔2019〕35号),为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国家医改政策的落实,包括推进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医”联动和健康扶贫等政策措施。在门诊和住院报销政策中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倾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保扶贫对象在大病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在普通门诊政策制定过程中,各部门充分考虑了原新农合参合人员的门诊就医意愿和就医习惯,在不违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城乡居民门诊政策设定到了最高标准,其中基层门诊支付40元,报销比例80%;普通门诊支付360元,报销比例50%。门诊支付总额为400元/年,在全省范围内仅次于沈阳市,但个人筹资额却为全省最低,最高起付线20元/年也为全省最低。

  2021年市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县区医保部门将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门诊就诊、药品供需、系统运行、就医结算及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建设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准备工作。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推进医共体建设

  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主线,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将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方便县域患者就诊,减轻患者负担,患者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90%以上,外转率下降。科学配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建成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模式,形成“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良好局面。

  (二)扩大宣传,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

  扎实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丰富村医现代医学和预防保健知识,使我市村医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能力能满足现阶段农村卫生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及村医养老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科学优化乡村医生资源配置,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政策,采取定向培养、多点执业、提高待遇、人才交流合作等多种措施,鼓励引导人才到基层服务,稳定村医队伍。

  此复。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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