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9-08 浏览量:414 来源:市卫健委规财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法贯彻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贯彻全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贯彻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贯彻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
    3.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依法经授权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依法按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商情信息;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6.组织贯彻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及临床用血质量;贯彻实施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
    7.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高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依法按授权发布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组织制定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的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发展、创新,促进和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9.组织、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1.组织制定全市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的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2.负责组织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13.监督实施中医(蒙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和指导民族医疗医药工作;指导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
    14.组织落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15.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建立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8.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发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9.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广应用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新技术成果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20.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1.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9个包括:

1、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

  2、阜新市中心医院

  3、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医院)

  4、阜新市传染病医院

  5、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

  6、阜新市第五人民医院

    7、阜新市中医医院

       8、阜新市口腔医院

       9、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阜新市卫生监督所

11、阜新市妇幼保健所

12、阜新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13、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14、阜新市中心血站

15、阜新市干部保健办公室

16、阜新市计划生育协会

17、阜新市医药卫生协会办公室

18、阜新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19、阜新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4年阜新市卫计委(汇总).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0,909.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477.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47.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87,866.26万元,主要是给医院医疗收入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565.64万元,主要是医院食堂、干部医疗保障费、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9万元,主要是阜新市口腔医院当年收支赤字抵补0.09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47.93万元,主要是公共卫生项目、医院基本建设等项目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以及医疗收支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95977.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596.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0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9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3.77万元。

2.项目支出58381.34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专项、计划生育专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医疗专用材料及其他委托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35.0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或结余-998.8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33.92万元。基本支出亏损主要是各医院经营亏损形成,项目支出结转主要是基本建设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由于资金到位较晚,所以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1.89万元,项目支出8750.2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82.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93万元,医疗卫生支10950.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元,包括:

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2万元,主要是结核病外债项目管理费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2.6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6万元,主要是科技部门奖励医院用于科研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9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6.75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572.73万元,主要是全额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等支出。

3)死亡抚恤3.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支出。

4)社会福利支出24万元,主要是服刑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等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50.66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服务行政运行支出197.73万元,主要是卫生主管部门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服务机关服务支出110.41万元,主要是紧急就业、新农合服务中心、地方病、医药卫生管理等管理部门的人员工作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公立医院支出2289万元,主要是市直各医疗机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03.41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支出。

5)公共卫生支出2,845.33万元,主要是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应急、采供血机构的人员工作和日常公用支出,及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支出。

5. 医疗保障支出1,355.84万元,主要是全市医护人员医疗保障、离退休干部医药和体检等支出。

6.中医药支出8.5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地方中医药知识培训费支出。

7.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3347.55,主要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宣传教育和网络建设等支出。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0.85万元,主要是食品安全监测支出。

9.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192.14万元,主要是国家级考试费、住院医师培训费、健康教育、除四害等专项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主要是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主要是第二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基本建设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9.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14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37.06万元,下降55.65%,主要是同比减少购车款104万元,另外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减少维护费2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外请专家车票费等,201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10人,0.0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14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待拍卖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28.37

2014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87万元,比2013年减少50.5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2013年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购置车辆支出35.45万元,市卫生局供暖改造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市直卫生计生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万元,为办公设备、医疗专用设备和农村改厕厕具,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万元,为信息平台网络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共有车辆7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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