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日期: 2020-11-27 浏览量:2012 来源:市卫健委医政科 文字大小:

关于印发阜新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现将《阜新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127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实现城市医疗集团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快速发展,全面完成辖区内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优化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从“以医院为重点”向“以基层为重点”转变、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根据全市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统筹规划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补位发展的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城市医联体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二)坚持资源下沉,能力提升

充分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积极推进城市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通过合作发展、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充分发挥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坚持分工协作,防治协同

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的联合融合,逐步完善医疗机构间防治协同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医疗管理服务同质化水平,方便群众就近有序就医,努力减轻医药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机制创新,持续发展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城市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政策的叠加效应,保障城市医联体持续健康发展。

(五)分区包段,网格管理

将城区医疗资源按区域网格组建医疗集团,由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医疗集团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区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区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面启动以市内三级医院牵头、区级和二级医院为枢纽、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社会办护理、康复、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城市医疗集团组建工作,完成协议签订、医联体章程制定工作,逐步达到人员上下流动、资源整合共享、患者双向转诊“三个畅通”,优质医疗资源和上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两个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一个提升”的目标。

2021年底,实现城市医疗集团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整合基本到位,网格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模式,初步建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规范、有序、顺畅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2022年底,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下转到二级、区级医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达到1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切实扭转“三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床位闲置”的局面,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有序运转。

四、组建方式

以区为单位,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兼顾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将市内5区划分为5个网格。

(一)阜新市中心医院城市医疗集团

具体包括牵头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及阜新市传染病医院、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海州区、太平区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站),按照行政区划分别组建成2个网格。

(二)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城市医疗集团

原则上,辽健集团阜新矿总医院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单位不受区域限制,可保持原有的紧密型医联体关系不变。具体包括牵头医院辽健阜新矿总医院,及辽健阜新矿总医院下属的所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站)。

(三)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城市医疗集团

具体包括牵头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及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细河区、新邱区和清河门区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站),按照行政区划分别组建3个网格。

(四)市中医医院可以在辖区内建立中医专科联盟 

除以上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外,社会办护理、康复和养老机构可跨网格提供医疗服务,在财务、人事等方面可不受城市医疗集团统一管理。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的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医疗集团第一个建设周期为2年,2年后根据综合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五、组织管理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探索建立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以下“医管会”),统筹城市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医联体单位负责医疗等日常业务管理。加强城市医联体党建工作,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建立健全执行机构

牵头医院党委书记担任理事长,牵头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由牵头医院班子成员、医疗集团内二级和区级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各医院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由理事长提名医疗集团内各二级、区级医院主要负责人,报当地党委按程序进行任命。理事会负责制定医疗集团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与各医疗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六、运行机制

医疗集团按照“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同质化”的原则,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保持“六不变”的前提下,对托管医疗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六不变”即,对原有医疗机构非营利性事业性质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资产归属关系不变、职工人员身份不变、财务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原有债权债务保持不变。“六统一”即,对托管医疗机构实行统一人员调配使用、统一行政决策权、统一基础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统一开展医疗业务、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绩效薪酬考核。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各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统筹优质医疗资源

对松散型医联体统筹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学科能力建设,实现优势互补,便捷医疗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对托管医疗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

(三)规范医疗集团名称

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为牵头医院院区,集团内的二级、区级医院第一名称不变,加挂牵头医院分院牌子,但不作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名称。所有医院执行原有收费等级标准。

(四)设置医疗集团内设机构

各医疗集团内设立医疗护理质控中心、药事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预约诊疗及转诊服务中心,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其他机构。

(五)制定绩效考核标准

牵头医院与各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签订绩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管理团队及负责人的绩效和奖惩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六)建立健全薪酬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健全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严格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三级医院派驻到下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据工作实际情况按岗取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

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实现各医疗集团内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远程会诊效率,提高心电、影像、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效能,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

(八)促进人力合理流动

医疗集团内三级医院要向二级、区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外,还要积极吸收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执业和参与管理。医疗集团内三级医院下派到二级、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在二级、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时间作为对口帮扶累计服务时间。在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九)创新诊疗服务模式

通过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医疗集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互联网“客服中心”,统筹门诊、住院预约挂号、就诊咨询、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及办理入院、出院手续等服务,同时在医保局信息系统支撑条件下,开通医保结算支付、参保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管会要加强对医疗集团的统筹领导,加大对医疗集团建设方向及路径的研究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医管会的作用。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考核评估

建立由医管会对各城市医疗集团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方案,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法。

(三)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按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保障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培训

积极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公共媒体载体,多管齐下、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内容,引导患者逐渐转变就医习惯,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

政策解读——关于阜新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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