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6 浏览量:7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规范我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阜新市卫健委(市疾控局)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确保真实掌握我市直属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此阶段重点检查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每家单位抽查10份传染病报告卡,核对患者基本信息、病种、报告时限、填报人签名。
现场检查中,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比较齐全。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监督员给予了现场指导,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医疗机构完善现有纸质门诊病志、出入院登记本的规范性,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培训力度和频次。
通过本阶段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和流程,确保了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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