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5-30 浏览量:659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和《辽宁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针对上一年度医养结合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指导、整改并做好本年度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行总结提升。最终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基本要求。

  (二)落实相关制度。

  (三)持续规范药品管理。

  (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四、实施要点

  1.下发文件: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文件。

  2.制定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区、相关单位按照《辽宁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中“安排部署—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覆盖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做好检查督导,整改落实工作。

  3.组织实施:市卫健委(老龄办)、各县区卫健局(老龄办)及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下发工作要求,按照安排逐步开展工作,对近两年工作情况总结提升,切实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

  4.总结评估:各县区卫生局(老龄办)、相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市卫健委(老龄办)对全市整体总结评估。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吴楠

  解读人电话:2263045

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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