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阜新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2020修订)》的通知

日期: 2020-09-12 浏览量:376 来源:市卫健委疾控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及《辽宁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对2014年印发的《阜新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阜新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2020修订)》由预案正文及3个附件组成,附件为市卫健委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等级、《阜新市洪涝灾害群众转移安置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方案》。

  由于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新修订预案对原预案的部门名称及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以便进一步明确和履行各部门职责、发挥职能。《阜新市洪涝灾害群众转移安置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方案》针对洪涝灾害发生后引起的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为各级机构科学有序开展洪涝灾害灾民安置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

关于印发《阜新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2020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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