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3 浏览量:174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责任编辑: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6年,省司法厅和省老龄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为老年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司法部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为老年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困难群体合法权益。2018年机构改革后,由市卫生健康委承担市老龄委日常工作,为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卫健委“重强抓”工作任务要求决定开展“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市卫健委将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老年人普法宣传等相关活动。主要包括: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到老年大学、养老院、医养结合机构向老年朋友宣讲法律知识,通过电台广播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老年人普法宣传,发放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防骗知识等一系列的宣传材料,向司法部门搜集老年人法律援助方面的经典案例,并加以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信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能够更好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能够更好地让老年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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