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14 浏览量:73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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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文电、文字综合、档案、保密。负责信息化建设,后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合治理。负责党建、群团、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与业务部(稽查督查部)。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咨询、解答、宣传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查工作。协助和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单位业务工作协调和业务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的分析、汇总及指导全市报告系统的填报、上报和培训工作。承担县、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本单位快速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医疗卫生监督部。负责市直管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诊疗活动和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负责市直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和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保管使用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部。负责对市直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医疗、疾控、采供血、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生物制品保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单位应急物品的管理工作。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负责对市直管公共场所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六)学校和饮用水卫生监督部。负责市直管的学校、托儿院所的公共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学校的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市直管单位集中式供水(包括市政供水、自备供水)、二次加压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涉水产品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七)职业卫生监督部。承担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负责对中省直及市直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市直管放射诊疗机构的诊疗活动、执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放射诊疗场所卫生防护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放射诊疗技术和医学辐射机构的防护仪器设备进行质控评价验收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640.6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40.6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40.6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8.5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60万元,比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3.60万元,比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12%),比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减少1台车辆,经上级部门同意无偿调拨给中心血站。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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