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卫健委关于印发《阜新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7-18 浏览量:273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市直各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阜新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3〕2号)文件精神,做好市直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工作,现将《阜新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阜新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3〕2号)文件精神,做好市直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要求,遵循“突出公益导向,坚持按劳分配,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动态调整”原则,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运行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为健康阜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合理确定医院年度薪酬总量

  (一)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根据“两个允许”要求,医院要结合财务状况,兼顾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性质、服务范畴,以及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院的薪酬水平。对高层次医疗人才、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学科,以及特色优势突出的科室,予以适当倾斜。

  (二)动态调整薪酬总量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及时做好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调整。各公立医院可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根据“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薪酬总量核定基数。原则上每年度6月末之前,动态核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对参加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的,根据承担任务的工作量、风险程度,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薪酬总量核定基数。原则上各医院应在保证职工基本工资正常发放、五险两金正常缴纳的情况下方可核定增发绩效。

  三、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一)坚持自主分配

  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可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

  (二)突出激励导向

  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结合实际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新生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中(蒙)医科、全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立医院引进的部分紧缺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在薪酬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医院薪酬总量。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内部分配要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公立中(蒙)医医院内部分配要鼓励使用中(蒙)医药技术方法,以“发挥中(蒙)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蒙)医临床疗效”为核心。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三)保持合理关系

  对在医院发展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省级),引进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公务员特贴专家、省名医、优秀专家等),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分档次、分层次、设定系数等方式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原则上其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3倍以内。可采取设定系数等方式合理确定其他负责人薪酬水平。对单位考核平均结果优秀,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其绩效工资水平可突破3倍限制适当高定,但不允许超过6倍。

  (四)鼓励实行年薪制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年薪一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金三部分。基本年薪应包括所聘岗位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年薪根据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考核结果发放;对超额完成预定任务指标、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发放奖金。对不再适合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应及时调整薪酬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应与拟实行年薪制人员签订年薪制合同,明确实行年薪制期限、工作职责、年薪水平、构成和发放条件、考核办法和奖惩、合同续签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年薪标准既要体现实行年薪制人员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也要体现其年度考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注重对其的长期激励。

  四、规范资金管理

  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公立医院成本管控,提高运营效率,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发展、服务发展。公立医院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各级各类医院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到2025年底,三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达到40%左右,二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达到38%左右。

  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国家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全国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医院要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将绩效考核中落实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与医院薪酬分配方案有机结合,特别是医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式,要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相挂钩,以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六、工作要求

  公立医院制定的薪酬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召开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方案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在本单位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具体薪酬分配方案,需于2023年8月底前报市人社、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9月底前按照新改革分配方案申报并核定本单位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政策解读——阜新市卫健委关于印发《阜新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阜新市卫健委关于印发《阜新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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