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乡镇卫生院现所面临的困难的建议》(80号)答复

日期: 2021-03-29 浏览量:314 来源: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金香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卫生院现所面临的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药品零差价补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委牵头为抓手,政府落实办医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和机构发展可持续。十三五期间,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核心,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阜新市委、市政府持续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健康阜新”计划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中统筹推进。为做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乡镇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差价的补助资金,包括国家、省设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专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专项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市级资金每年均足额拨付至各县区财政局。

按照省、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乡镇卫生院为县区级管理。为加快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中央补助地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2020年度市卫健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卫生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阜卫发〔2020〕142号)文件,到各县区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督导检查,形成通报。市卫健委将资金拨付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以督促各县区加快拨付资金。

  二、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文件要求,2019年9月3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阜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9〕18号),决定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在全面实施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税务、卫健部门下发了《阜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阜医保发〔2019〕35号),为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国家医改政策的落实,包括推进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医”联动和健康扶贫等政策措施。在门诊和住院报销政策中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倾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保扶贫对象在大病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在普通门诊政策制定过程中,各部门充分考虑了原新农合参合人员的门诊就医意愿和就医习惯,在不违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城乡居民门诊政策设定到了最高标准,其中基层门诊支付40元,报销比例80%;普通门诊支付360元,报销比例50%。门诊支付总额为400元/年,在全省范围内仅次于沈阳市,但个人筹资额却为全省最低,最高起付线20元/年也为全省最低。

  2021年市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县区医保部门将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门诊就诊、药品供需、系统运行、就医结算及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建设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准备工作。

  三、推进分级诊疗,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

  根据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精神,明确提出启动“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阜蒙县、彰武县均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建立责权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均衡发展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

  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多次与试点县领导就推进“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进行沟通、讨论,探索管理新机制。现以阜新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阜新市“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及《阜新市2020年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试行)》等七个市级相关配套文件,指导试点县开展工作。明确了以阜蒙县人民医院、蒙医院、中医院和彰武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共体组建规划,并形成构架图;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医共体管委会,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权责清单。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新机制,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药品保障、价格调整等政策有所突破,初步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医共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压力,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数量。

  四、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是国家新医改落实“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一项举措。建立了一种基层卫生服务人员与居民的契约关系,2020年,全市常住居民175.4万人,建立健康档案人数为166.5562万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4.96%;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为160.6339万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91.58%。截止2020年,我市普通人群签约率为30%、重点人群签约率为83.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为100%、慢病高血压患者签约率为84.02%、糖尿病患者签约率为81.35%、肺结核患者签约率为92.6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率为75.61%。

  家庭医生对签约人员健康情况掌握,并通过随访对患者病情进行监控,签约人员数量庞大,随着家庭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必将形成“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良好氛围。

  五、多渠道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和经费性质由省政府制定,我市没有制定、修改编制标准的权限。建议阜蒙县财政、卫生部门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及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收入和支出,对收支差额适当给予补助。同时,我们将密切与省委编办做好业务对接,及时反馈代表建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

  关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关系冻结问题,省、市目前均无明确文件规定,每年阜蒙县乡镇卫生院还额外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约10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议由阜蒙县根据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提出合理意见。

  根据乡镇卫生部门的用人需求,由县区人社部门按照程序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设置岗位进行招聘,或单独为乡镇卫生部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为了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可以适当降低招聘条件,并设置一定的服务年限,以保证乡镇卫生部门能够留住人才。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推进医共体建设

  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主线,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将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方便县域患者就诊,减轻患者负担,患者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90%以上,外转率下降。科学配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建成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模式有序运转。

  (二)加大家庭医生宣传力度

  以世界家庭医生日为契机,市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两县五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海报、出示展板、悬挂横幅、制作标语、现场义诊、发放宣传单、LED播放、微信推送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市民传播签约服务促进健康管理的理念。借助发布家庭医生协议书和现场签约的形式,扩大家庭医生的被认知程度,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

  此复。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