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积极开展冬季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日期: 2020-12-31 浏览量:304 来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切实做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彻底堵塞防控漏洞和隐患,保障我市人民的健康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阜卫发〔2020〕24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公共场所督导检查的通知》阜卫便字2020〕375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快速行动积极开展了冬季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1、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阜卫发〔2020〕240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近日开展的省卫生监督稽查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卫监发20206),中心领导靠前指挥,主任兰玉杰和副主任赵斌亲自带队分两组对集中隔离场所和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诊所、门诊部)进行了监督指导。此次监督指导的方式采取了“四不两直”法,每个县区随机抽检。每个县区设置的重点地区返阜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全覆盖,计划增设的其他宾馆随机抽检;每个县区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诊所、门诊部各随机抽检1家。

2、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卫生安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成立了7个督导检查组(4个公共场所、3个传染病防治),开展了对县区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等小场所和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公共场所: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10家(已投入使用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5家、未启动的备用场所5家对县区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等小场所的督导检查,共检查4类场所96家。

检查内容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监督检查标准,重点检查环境与物品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个人卫生防护等情况。四小场所着重查看各经营单位内部及外部人员管控、“三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落实情况、消毒消杀、物资储备、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检测、空调通风等方面内容。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场所设施、人员防护、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

12月11日与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始对海州区、太平区共2家食品公司、水产、冷库进行督导检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联防联控机制、派驻专人对经营单位监督管控情况;开展人员、货品二项检验检测情况;建立食品从业人员、货品、运输车辆三项追溯制度情况;进口冷链食品日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2、医疗机构:截止目前,共监督指导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0家,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1,采供血机构1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基层医疗机构37家(其中一级医疗机构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民营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4家、村卫生室5家、诊所5家、门诊部2家),并对其中的4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医疗废物、核酸检测实验室。对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发热诊室、专项培训、传染病处置和医疗废物等制度落实情况。

3、学校卫生:根据目前我省新冠疫情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新一轮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回访,并通过微信群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16号令进行宣贯。目前检查了阜新市高等专科学校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三、检查情况

(一)公共场所:从检查情况看,已经投入使用的医学隔离场所防控物资储备齐全,进入隔离区域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穿防护服、佩戴外科口罩、工作帽、护目镜和一次性手套。从业人员及医务人员都进行了消毒和药物配比的专业培训指导,隔离人员有每日健康检测,房间通风记录、大多数场所能做到隔离人员公共区域每日3次消毒并记录齐全。垃圾放在房间门口垃圾桶内,由穿好防护服的专人收集,消毒后装入医用废弃物专用袋中,运至室外垃圾中转处,由专业的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实行日产日清。“四小”公共场所证照、检测情况较好。

(二)医疗机构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都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基本符合要求,建立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对预检分诊点的台面、物品等进行消毒,有记录。能够制定完善患者入院程序,全部住院患者及陪护均进行了核酸检测,加强了病区病房的门禁,提倡无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了一患一固定陪护。三家三级医疗机构设有发热门诊,有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感染病人就诊流程图,有醒目的标识,相对独立,通风良好,设特殊诊室和普通诊室,设隔离卫生间,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完成,有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每日对物体表面、诊疗用品、诊疗器械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有记录;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四家医疗机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能提供实验室备案证明、建立有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感染应急预案,制定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符合相应条件要求,布局合理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有生物安全警示标识、有带可视窗的自动关闭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等,靠近出口处设置手卫生设施设备、洗眼器和喷淋装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上岗。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对实验室空气、物表等进行消毒处理,有消毒记录。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有醒目的标识,相对独立,通风良好,专人负责疫情报告,负责接诊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对预检分诊点的台面、物品等进行消毒,有记录;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集中处置交接有登记。检查1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能提供实验室备案证明、建立有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感染应急预案,制定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布局合理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有生物安全警示标识、有带可视窗的自动关闭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等,靠近出口处设置手卫生设施设备、洗眼器和喷淋装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上岗。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对实验室空气、物表等进行消毒处理,有消毒记录。

(三)学校卫生:两所学校把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也建立了完善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方案,开展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加强了疫情防控的教室、宿舍、废弃物等的相关管理。监督人员同时也对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公共浴室等场所的工作,以及学校各场所通风消毒工作予以检查指导。

四、存在问题

(一)公共场所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4家场所位于商业区、居民区或附近有学校幼儿园,人流密集,存在不安全因素。3家场所无消毒药物的配比容器、消毒程序不规范、消毒记录不全。5家场所未提供出消毒产品索证材料。4家场所化粪池未在隔离人员入住前进行清掏。3家场所服务人员或医务人员无健康监测记录。4家场所隔离房间门口未设置独立密闭垃圾桶、专用置物架。2家场所公共区域未做到每日消毒3次。2家场所大堂无专人看守,1家场所公共区域有外来人员出入,存在不安全因素。1家场所消杀使用过的隔离服裸露放于垃圾桶内未装入医用废弃物专用袋中运至室外垃圾中转处。2家准备做为隔离宾馆检查中发现无独立的化粪池。无密闭的布草间,布草间内有床铺,布草未达到3倍量。无密闭的洗衣间,消毒程序不规范。1家备用隔离宾馆的检查中发现4名从业人员未能提供出合格的健康证明。空气、微小气候、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过期。

2、“四小”公共场所: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场所存在检测报告过期、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现象。疫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出入人员主动佩戴口罩意识低,大多数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顾客未佩戴口罩、无“辽事通”验证码、无体温测量记录、通风消毒落实不到位、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配备不足,无疫情防控制度及应急预案等。

(二)医疗机构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个别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没有佩戴工作帽,个别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处没有值班医生,个别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处的体温枪不能正常使用,个别医疗机构消毒记录提前填写,个别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没有进行健康检查,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人员聚集、没有专人进行疏导等情况。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接诊的医务人员未戴工作帽;1家乡镇卫生院、1家诊所、1家村卫生室无预检分诊制度、无预检分诊消毒记录;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村卫生室、1家诊所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超过2天;1家门诊部开启使用中的手卫生设施(手消毒液超出有效期);1家诊所,1家乡镇卫生院开启使用中的84消毒液超出有效期;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碘伏超期。2家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窗台上堆放医疗废物。

五、问题查处情况

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40项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承诺书10份。并对县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下达稽查意见书13份,对存在涉嫌违法行为16条线索,移交县区核查,予以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理下一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追踪复查,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冬季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行动的开展,使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进一步强化了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落实,强化了疫情防控举措,进一步做好了防控知识宣传,让单位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中的指导和服务,树立了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使命和担当,树立了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了我市人民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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