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力度的建议》(169号)的答复

日期: 2018-11-11 浏览量:366 来源: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武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实施686项目,切实提高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

为了完善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和经济影响,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86万元启动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此项目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民生项目,项目负责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全程、连续的管理和治疗,并为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治疗和住院。

项目实施以来,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委认真履行卫生计生部门职责,每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联防工作会议,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随访工作,并加强了应急处置,项目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人和专业机构负责,组建社区(乡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队,工作队人员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站)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派出所、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建立例会制度,互通工作信息,协商管理事宜。全市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市、项目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互通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救治、服务、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财政、民政、公安、发改和残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格局。

二、有效利用中央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完善精神障碍防治网络。

截止目前,全市实现了以各县区精防办为核心,各社区、乡镇为基地的精防技术网络全面覆盖,精防网络覆盖率达到100%。2017年全市共计录入《辽宁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患者7710人,其中在册患者7366人,在管患者5793人,各县区累计随访60171人次,管理率78.64%,规范管理率67.96%,服药率66.35%,稳定率80.05%,精神分裂症服药率为67.23%。2017年免费发药153人,427人次;免费化验检查143人,316人次;应急处置71人,用药指导61人;新检出患者人434人,并已录入《辽宁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三、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

提案中提到“有的监护人没有跟随在身边,有的根本就没有监护人。对于没有监护人的,政府早有管理政策和措施。对于有监护人,但监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精神病人,党和政府应该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管理,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目前,我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和市残联联合制定下发了《阜新市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阜综治办发[2016]11号),本办法对有上述情况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由乡镇(街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确定,乡镇(街道)综治部门每三个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监护人履行看护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认定,向监护人发放看护管理补贴。

下步,我委将继续加快推进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保障机制,让精神疾病患者更有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复。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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