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23 浏览量:167 来源:市卫健委基层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保障农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确保三级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基层便函〔2019〕18号)要求,阜新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各县区卫健局开展乡村医生再注册执业证书期满再换证工作。
各县区卫健局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方案,明确乡村医生资格认定标准,将执业再注册有关政策告知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核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对象,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医生的聘用、培训和日常管理。
截至2020年9月15日全市均已完成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换证工作,经过层层审核,全市共计1038名乡村医生符合期满再注册条件,其中阜蒙县671人,彰武县238人,海州区16人,细河区42人,太平区26人,新邱区18人,清河门区27人,现已全部发放完毕。
实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是建立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的重要措施,对于依法监管乡村医生队伍、完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执业行为、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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