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大型公共场所配备除颤仪的建议》(104号)答复

日期: 2020-04-20 浏览量:616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兰振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型公共场所配备除颤仪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设置安装地点。自动除颤仪作为新时代的产物,不仅仅是一种急救设备,更是一种急救观念。通常配置于有大量人群聚集的地方,如购物中心、车站等处。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对大商新玛特商城、万达商厦、大润发(细河店)、大润发(海州店)、阜新南站、阜新站、阜新市长途客运站7个场所进行配备。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自动除颤仪因型号、功能、安装费等存在差异,所需资金不同,目前我委正在与财政沟通经费问题。财政局建议在完成对相关人员和志愿者队伍的急救培训工作、提高大众对除颤仪的认知程度后,在真正有需要的地点配置,支持社会捐助,鼓励商场、养老机构等自行购买。市卫健委正在与市红十字会沟通捐助事项,若得到社会捐助或财政拨款,将统一招标采购,并定期联系商家或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保障体外除颤器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挽救患者生命,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三是组织开展使用培训。自动体外除颤仪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它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给予电击除颤,易于操作、对非专业人员开展培训后即能熟练使用,计划采购到位后对公共场所使用和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派出专家对安装体外除颤仪的单位负责人或具体负责人进行安装前理论知识培训。同时,在设备安装后,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演示和指导如何使用体外除颤仪及其注意事项。

此复。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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