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13 浏览量:20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食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2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2月龄和3月龄各接种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2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自2020年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剂次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8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政府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部门协调机制;要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调整各项过渡和准备工作;继续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疫苗在生产流通中的质量安全,依法依规狠抓疫苗储存和接种过程的规范管理;各地要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积极宣传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的相关科普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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