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日期: 2025-01-02 浏览量:62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内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对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做好2025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附件:2024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阜新市卫健委全面对照《阜新市2024年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内容,对涉及我委的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归纳,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根据《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关于推动落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辽卫办发〔2024〕46号)等文件要求,阜新市卫健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部署,持续推进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报送4期工作情况报告,1期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阜新市卫健委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检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通过“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音像记录信息的储存、传输、归档、调取等制度健全。阜新市卫健委组织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阜卫监发〔2021〕9号)文件,该文中涵盖了《行政处罚案件保管规定》和《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储存、传输、归档、调取等各项工作,并将音像记录留存电脑备用。2024年,制定了《关于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通知》(阜卫监〔2024〕1号),进一步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提升执法数据资源管理水平。9月18日正式启用卫生监督执法证据采集管理工作站,执法完毕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传执法全过程视频材料。三是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阜新市卫健委制定下发了《市卫健委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有关工作的通知》(阜卫便字〔2022〕104号),确定“市卫健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计划更新修订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内容。符合目录清单的重大执法事项全部经过审核小组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

  3.全面推行“四张清单”制度。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阜新市卫健委制定了《阜新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实施办法》和阜新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更新修订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下半年,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情况,计划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在执法活动中,始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准确应用《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阜新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实施办法》文件。目前,我市“一基准四清单”的适用数量为4件,减免金额12500元。

  4.依法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完善和调整,进一步修改权责清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3年8月,《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完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以及网站公示等工作,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下一步,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情况,及时完成对《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和备案审查。目前,办理行政处罚总数8件,行政执法案卷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阜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文件严格落实,案卷中均明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标准和工作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行政执法告知书和决定书中规范引用裁量权基准并作出合理解释,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5.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大力整治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4〕53号),阜新市卫健委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大力整治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卫便字〔2024〕40号),重点围绕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公正和不规范等3个方面组织开展整治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目前,暂未发现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方面问题。在执法不规范方面,总共查找出问题3个,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完成整改3个。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持续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国家资金推进市、县区视频会商指挥平台建设,9月底前完成了市、县区视频会商平台与国家、省级平台的对接。组建8支38人组成的市、县区级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配齐背囊式设备、物资以及通信和后勤装备,开展队伍集结、防护服穿脱、疫点消毒、5公里负重徒步拉动训演。二是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工作,6家省级试点医院已经率先完成前置软件部署,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完成服务器购置。三是持续开展法定传染病监测预警与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每半月开展一次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每月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为领导决策、部门防控措施落实和公众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市卫健委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能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上来。通过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书香机关建设读书活动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入学习和领会。委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年初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内容,明确学习任务,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4月,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文件、方案。印发了《关于在全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案》通知。截至目前,开展了党纪微课堂学习4期,集中逐条逐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树牢法治理念、增强政治定力。8月,组织机关全体和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传达国家、省事关于全会的有关要求,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开拓者、百姓心中的服务者。同时,依托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开展学习。同时,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辽宁全面振兴”为主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提交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2.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巡视工作条例预算法、招投标法、信访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辽卫发〔2022〕16号)、《阜新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18〕30号)和《阜新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研究制定《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对法治课程加大选择学习比例,促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庭庭审观摩活动。组织系统内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计150余人参加。2024年,为深入推进阜新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辽卫发〔2022〕16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阜新市市直及(中)省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阜法办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应对风险的能力。要求机关全体人员登陆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将“团结奋斗新时代 踔厉奋发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作为必学课程进行线上学习。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实行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到2024年对市直医疗单位和县区目标考核重点任务,推动各项法治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两年与委托执法单位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签订《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委托书》,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最新要求更新法定职责和权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制定并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求系统内各单位、部门认真对照,注重强弱项、补短板,组织落实好2024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4.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阜新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使系统内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用法律顾问,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并设有专责的法制审核科室,制定下发《市卫健委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有关工作的通知》(阜卫便字〔2022〕104号),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各相关单位、科室法制审核的具体实施。重大决策前,听取专业人员和法制审核科室合法性审查意见,共同研讨行政诉讼、复议相关工作,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坚持决策前专题学法,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解读下发至每个会议成员,并通过党组会议议定,确保重大决策科学规范依法依规,不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6.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阜新市卫健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法办发〔2022〕12号 )及《关于阜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阜政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应诉1次,出庭应诉率达100%,并将应诉情况及时录入《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

  五、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提升

  1.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论述和国家、省、市法治建设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法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相关文件作为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和理解有关工作要求。

  2.结合卫生健康年度重点工作,市卫健委组织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编制并下发了《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4年业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覆盖所有行业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督内容和执法依据,强调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专业技术为背景,以风险防控为手段,以服务人民健康为目的,统一思想,提高能力,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将《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作为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的必学内容,加强对各级执法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市县区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持续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走深走实。

  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组织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及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委机关业务科室和委托执法直属事业单位(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业务科室人员共计66人,依托市司法局的“阜新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培训系统,计划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在线学习,内容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综合法律知识,也包含执法案卷制作、执法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执法技能知识。目前,所有人员均已完成线上60学时的学习,并且组织相关人员全部完成了线上执法资格证考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组织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

  六、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特色工作

  1.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远程监管。对市辖大型游泳场所推行“安装水质净化循环自动投药装置及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对市管辖6家大型游泳场所完成了安装并投入使用。为改善游泳池水质情况,解决人工投放消毒剂消毒效果不稳定问题。要求市辖游泳场所安装自动加药系统以及余氯、浑浊度、pH、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的水质监控装置。自动投药系统和监控装置可随时监控水质变化情况,水质不达标,自动监控投药,水质达标时停止加药。通过精确控制投加量,大幅提升消毒效果,有效减少药品的使用量;通过自动调节投加比例,确保了水质净化的稳定性,避免了因手动投加导致的出水质量波动问题以及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

  2.持续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执法即服务”工作。将“落实服务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对行政相对人事前辅导、风险提示、劝诫、约谈等制度。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大高风险单位抽查力度,减少低风险单位检查频次,以“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采取“上门式”执法和“订单式”普法服务,深入被检单位了解当前面临卫生领域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发展运行实际困难。2024年,执法服务过程中搜集问题63个,帮助协调解决63个。严格落实2024年度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计划完成了12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并向市司法局进行了事先报告和事后备案工作。

  3.高效监管服务连续三年荣获阜新市消费维权先进单位。2024年3月,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机关的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督科)工作人员被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阜新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称号,这是继2021、2022年以来连续第三年获得这一殊荣。我委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着力点,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以“整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出版物”为重点的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行动。畅通维权渠道高效投诉处置机制,高效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努力打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卫生消费环境。设置专岗专人,对群众投诉进行分类及设定时限要求,及时妥善解决群众投诉,保障消费者生命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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