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0-29 浏览量:242 来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卫生监督工作,贯彻执行辽卫监函〔2020〕25号文件,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自10月23日开始加大对人流密集的车站、宾馆、商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着重查看各经营单位内部及外部人员管控、“三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落实情况、消毒消杀、物资储备、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等方面内容。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场所设施、人员防护、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
23-28日共检查本辖区公共场所23户,从检查情况看,市本级管辖客运站、宾馆、洗浴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总体情况较好,大众出入公共场所能够主动佩戴口罩、配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但也存在个别公共场所存在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配备不足,未开展顾客体温检测、出入人员主动佩戴口罩意识有所降低、消毒记录不完备,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对市本级公共场所的检查,特别是环境密闭的影剧院、歌舞厅。要紧盯“关键点”,筑牢“防火墙”。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早发现、早隔离”各项措施,从根本上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群众的防控意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筑建一道防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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