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9-30 浏览量:249 来源: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李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必要快速检测设备,是加强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卫生安全保障的需要,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必要求,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未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车辆(设备)。
为解决我市没有现场快速检测车辆(设备)问题,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我委向市政府上报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市卫生监督所亟需购置现场快速检测应急车辆的请示》,请示市政府为市卫生监督所配备快速检测应急车辆附带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所需资金约44万元。在此期间,我委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由于目前处于机构改革期,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资产需要重新核定,故该申请没有得到批复。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向市政府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我市卫生监督机构没有快速检测车辆(设备)的问题。
此复。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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