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2-10 浏览量:329 来源: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主体力量,在近年来应对各种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内外安全环境将更加严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将进入事态多样多发、影响更大更广、处置更难更复杂的阶段,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追踪的焦点和百姓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省卫生计生委就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专题作出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组成部门、日常办事机构和职责。
二是突出应急准备。做好日常性基础性工作,确定了应急管理的9项制度;集中抓好4类应急预案建设完善;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布局合理的原则统筹建设和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按照政府要求和本单位所承担任务,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围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全员培训与重点提高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急救技能培训与理论培训相结合。
三是严格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是实现快速有效处置的前提。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信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就报告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内容进行规范明确。
四是推进应急响应。规定了各医疗卫生机构接到有关指令后启动应急响应的一系列程序,就成立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建立应急响应工作制度、现场有效快速处置、伤员转运集中收治、风险沟通以及总结评估一一进行了明确。
五是抓好试点先行。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并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了试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医疗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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