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我市精神卫生喜获省赛殊荣

日期: 2023-03-09 浏览量:248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2023年3月2日,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主办、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承办的《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知识竞赛暨“青春之心灵青春之少年”辽宁省首届“心灵使者”微视频大赛颁奖仪式在沈阳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我市代表队在知识竞赛中发挥出色,从全省14市代表队中脱颖而出,赢得了《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知识竞赛一等奖殊荣!

  关于《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

  《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于2022年5月31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备受全省精神卫生业界期待的地方性立法,将为全省人民的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带来巨大福祉。

  荣誉是坚持付出的见证,也是踏实工作的缩影。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健委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市卫健委积极引导全市广大精神卫生工作者学习精神卫生知识,全面理解《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在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规定,全力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强化强化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度,持续加大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条例》知识竞赛颁奖(高尚录制)

  此次竞赛,旨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切实营造关心精神卫生事业、关爱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全省14支参赛队按照行政区划代码排序分为AB两组进行竞答,内容以《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为中心,辐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我市代表队由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张秋玲、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马宏凯、副院长崔学瑞、市精防办负责人李燕带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防办张状、史湘怡、王鹤三名队员整装出赛。

  竞赛紧张激烈,我市队员发挥专业优势,展现了高超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必答题环节中注重团结协作、从容应对,在抢答环节又凭借准确的判断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与其他代表队展开激烈比拼。经过精彩角逐,最终斩获一等奖!省卫健委疾控处处长李丹为我市代表队颁奖。

  荣誉背后,动力满满。这将激励我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者继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把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比学赶超的精神带到全市精防工作中,让《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实施落地,让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真正获益,让阜新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再上台阶,为阜新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聚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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