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期: 2022-12-31 浏览量:619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财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辽健集团各单位:

  为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科学有序发展,满足全市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健康阜新建设,促进阜新市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根据《辽宁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稳中求进,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注重保障民生、改善服务,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卫生健康投入持续增加,全市医疗卫生财政支出从2015年10.7亿元增加到2020年12.7亿元,年均增幅3.49%,卫生总费用占全市GDP比重从8.79%提升到12.01%;全市每千户籍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5.4张增长到6.7张,增加24%;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15人增长到2.78人,增加0.6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17人增长到3.28人,增加1.11人;医护比达到1:1.18;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十二五”末期690万人次,到2019年下降至664万人次,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总诊疗人次大幅下降,仅为544万人次。医疗资源配置结构逐步优化。主要健康指标已提前完成,截至2020年底,人均预期寿命79.16岁、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均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婴儿死亡率3.1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1‰、肺结核发病率36.02/十万,均有效控制在规划目标以下,卫生健康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总体上优于省平均水平。

  (一)公共卫生保障和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成果

  “十三五”期间,确定我市地方病县区定点救治医院和市级定点转诊医院,成立市级地方病防治专家组,指导基层规范实施地方病病情监测和诊断治疗。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稳中有进,全市共有预防接种门诊84家,全部实现乡镇集中接种。到2020年末全市数字化接种门诊达75家。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高危人群干预、及时对患者随访和治疗等管理措施在艾滋病防控中发挥突出作用,结核病耐药筛查率和耐药结核病患者治疗率位于全省前列,我市结核病、艾滋病整体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独立,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机构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实现了疾控、卫生健康监督体系自上而下的完整性、协调性、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衔接性,有利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对和处置。

  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在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派出医疗队、核酸检测队12批132名医护人员、流调人员先后驰援武汉、锦州、大连、沈阳、葫芦岛等地开展医疗救治、核酸检测等工作,与兄弟城市相互配合、并肩作战,形成强大抗疫合力。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确定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1家,开放发热门诊5家,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18家、疾控机构7家,日自主核酸检测能力5.7万份/日(单检,含城市检测基地),建立市级集中医学观察场所7家,县区级集中医学观察场所45家。信息化技术助力疫情防控,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全场景检测信息化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持续强化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防控,有序推进全人群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数量达104个,建设临时接种方舱6个,最高日接种量曾达到6.4万人次。

  (二)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医疗资源总量持续扩容。已完成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市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中心血站异地新建项目、阜蒙县、彰武县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等,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改善群众的就医环境。依托省以奖代补乡镇卫生院建设政策,共争取3200万元资金为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房屋建设、49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标准化设备,我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级、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实现了新旧机制平稳转换,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合理补偿机制,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从38.36%下降到31.34%。

  全市基本实现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格局,形成以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阜矿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为龙头的三家医疗集团,拉动以阜蒙县蒙医医院为龙头的蒙医药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条。

  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出台县域医共体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以阜蒙县人民医院和彰武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协作的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明确了县域医共体组建规划并形成构架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经费由45元提高到79元,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79.95%和79.52%,通过医共体资源互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专业服务能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互联网+医疗健康”加速推进,市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了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心医院与省12320统一预约挂号平台、“辽宁省影像云”平台互通。推进远程医疗。依托市中心医院成立阜新市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下设市第二人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站,并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联体内、医共体内远程医疗协议。充分利用省远程会诊平台,我市6家医院已经接入到远程会诊平台中。上线1家互联网医院—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

  (三)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和能力稳步提升,健康惠民政策持续发力

  加强老年人健康保障。一是老龄政策体系更完善,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二是服务体系更健全,逐步构建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开设率达100%。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老年健康管理率已达68.03%。三是医养服务深度融合。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总数13家,100%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已达114对。医养结合市级试点4个(蒙医医院、糖尿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后新秋镇卫生院),省级中医药养老服务示范单位1个(东梁镇卫生院),《阜新市农村医养结合经验介绍》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为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四是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组织医疗专家赴基层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讲和健康巡诊活动。

  健全妇女全周期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实施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8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7.2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持续落实。

  健康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制定实施《阜新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7340人,其中患大病、慢病35516人,全部享受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对贫困患者实施“三个一批”分类救治,累计救治58366人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率和家庭医生签约率均为100%。全市2个省级贫困县,每个县有1所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服务能力;65个乡镇都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619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合格的卫生室。服务人口超万人的乡镇卫生院配备5—8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有执业资格的村医。初步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医疗机构“三个一”、医务人员“三合格”、服务能力“三条线”。健康扶贫阶段性工作目标已全面完成。

  健康辽宁建设持续推进。制定了《阜新市推进〈“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实施方案》《阜新市推进健康辽宁建设2017—2020年任务分工与年度目标分解方案》,实施19个专项行动,关注健康、追求健康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促进县(区)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海州区韩家店镇。

  (四)卫生治理效能和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公益性增强

  持续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力度。实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改革。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社会办医服务环境的良性互动。积极推动我市公立医院绩效改革工作。坚持“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进一步夯实分级诊疗制度基础。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强化全行业监管,筑牢行风建设防线。

  (五)中、蒙医药传承振兴发展取得成效,卫生健康产业硕果累累

  2018年7月国家民委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认定阜蒙县为蒙医药发祥地,中蒙医药振兴发展提升新高度。全市逐步建成以市中医医院、阜蒙县蒙医医院为龙头,两县中医医院为两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覆盖的三级中蒙医药服务网络。落实中蒙医发展政策,统筹协调中蒙医工作。蒙药制剂和蒙成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已有29种蒙药品种纳入辽宁医保目录。现有中蒙医重点专科9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7个;特色专科9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7个。全国名中医1人,省级名中医6人。名老中蒙医(药)传承工作室7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3家。国家优才数量5人,国家师承人数量6人。鼓励名老中蒙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蒙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蒙医药骨干人才。建设了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蒙医养生保健基地、集团,推动中蒙医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阜蒙县蒙医医院博物馆、宝地斯帕温泉小镇、黄家沟旅游度假区被评为首批、第二批和第三批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加快中蒙药材基地建设,现有中蒙药材种植面积约1.9万亩,逐步形成全社会“信中蒙医、爱中蒙医、用中蒙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蒙医药的良好格局。

  “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取得了重要成果,阜新医疗资源要素总量丰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城乡区域配置、公共卫生与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强,专业人才匮乏;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城市医疗资源特色不突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与城乡居民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医院补偿机制不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淡化,医院运营困难的局面未有效改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较突出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我市是老龄化发展进程速度快、基数大、程度高、老龄化态势突出的人口输出型城市,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25.56%,我市居民死亡原因前三位的疾病为心脏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疾病,面临传染病、慢性病等多重疾病并存的复杂局面,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应对难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更加期盼,对老年疾病的医疗、预防、康复和护理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给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的数量、质量、结构等都带来深刻影响,必须按国家公共卫生安全观为引领,亟须加快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防控、救治能力,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优化服务模式、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

  “十四五”是健康阜新建设的关键期,健康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百姓对医疗健康的关注程度更高,人民群众对“大健康”的需求不断攀升,亟待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借助数字赋能、科技创新等手段,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水平,同时,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健康产业振兴的政策环境,加快建设完善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友好环境,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服务阜新推进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健康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以健康中国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打造优质高效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大力发展数字健康和智慧医疗,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协调统筹发展,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实现服务方式从以医疗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率提升型、人民群众由被动应对健康问题转变为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显著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阜新全面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旗帜鲜明,服从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卫生健康工作的政治属性、业务属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量党建工作保障“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保障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医疗卫生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所有公共政策,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强化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面向全人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持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强基惠民,全面提升。牢固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定位,以发展适宜能力为目标,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大病不出省、常见病不出市县,一般病在基层解决。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做好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统筹兼顾,公平均衡。着力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水平的差异,促进健康公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中医、西医、蒙医并重,促进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驱动融合,创新发展。坚持卫生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双驱动、共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建立大健康发展格局,发挥卫生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对社会发展进步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中蒙医药、健康旅游等特色优势,激发释放社会发展新动能。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期,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布局均衡、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市卫生健康资源总量适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化,“三医联动”高效协同,健康阜新行动成效显著,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建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体化的健康需求。城乡居民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为2035年建成健康阜新目标筑牢坚实基础。

  ——公共卫生安全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效保障。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的疫情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大幅增加,为阜新人民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屏障。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高,区域诊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取得突破,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完备。

  ——中蒙医药服务能力和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推动守正创新传承发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和覆盖性显著提升,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医养结合、文化交流、产业振兴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强专科能力,夯实1个国家民族医区域诊疗中心、3个国家级中医(民族医)临床重点学(专)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经济、全域旅游、疗养康复等特色优势。

  ——居民健康水平和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发病率逐步遏制。

  ——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为卫生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适用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规范,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我省卫生发展关键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医疗服务体系等6类30个发展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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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逐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四级网络”,即市、县(区)、乡镇、村级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框架。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以市带区、强两县,在街道(乡镇)设立公共卫生专干,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与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优化专业人员职称结构,充实人才储备,完善激励保障政策。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等分配激励机制。加强疾病防控综合监测管理,健全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价、重大疾病和健康水平监测评价、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等职能。到“十四五”末期,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配置达到省要求,专业人员数量和结构满足工作需要。

  (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足配齐设施装备,改造升级实验室基础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公共卫生学术科研水平,打造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病原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追踪溯源能力,强化卫生健康大数据收集与应用;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基本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充实疫情早期发现和现场调查和快速处置能力。推动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鼓励建设市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三)建立高水平应急指挥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合作、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市、县分别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基层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和协助基层组织做好网格化管理和传染源控制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市、县政府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动态掌握重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的物资供应保障。

  (四)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病原溯源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流程和机制,以新发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食(水)源性疾病、儿童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和布局,建设汇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车站、学校、托幼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多点触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

  (五)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和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强化平战转化能力,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实施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专科建设,补齐市级传染病疫情救治能力短板。加强重症、急诊、呼吸、麻醉、感染、检验、创伤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提升灾害医学、放射病救治、创伤急救等专科能力储备,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重大活动等公共卫生安全。

  (六)落实医防协同要求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考核和评价,提高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权重。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探索建设市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承担感染性疾病诊断救治、监测预警、防治管理、健康宣教、科研攻关等任务。鼓励医防结合类公共卫生机构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七)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市、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性质、职能定位、人员身份,依法依规统一行使卫生健康执法职责。全面提升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建设水平。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资源配置,补齐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短板。加强卫生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实施首席监督员、青年骨干监督员、基层执法办案能手等多层次卫生监督人才培养。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智慧化建设,整合共享监管信息,落实卫生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监管数据可分析、风险可预警、监管可联动,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卫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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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一)整合优化医疗资源

  推动市域医疗资源均衡有序发展,促进优质资源扩容和下沉。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构成特征、疾病谱等因素,以县区为单位,精确测算地区医疗需求,科学配置资源,并结合患者异地就医数进行动态调整。深入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通过统筹协调、联通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高资源配置和服务效率,优化均衡资源布局。引导医疗资源富余区域内的二级医院向专科医院、康复医院、长期护理和养老机构转型。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加强急诊、创伤、儿科、呼吸、麻醉、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

  (二)大力推动卫生健康重大项目建设

  针对我市居民死亡原因高发疾病谱,参加省级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遴选,规划辽西肿瘤诊疗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妇产科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手术室重症室建设项目;提高中医传承发展能力,规划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落实各项政府支持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医疗设备配备、人才引进等支持力度。

  (三)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完善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运行保障机制建设。加强资源统筹,推动县域医共体内人、财、物、信息等优化融合,实施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集约管理。加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方面共同体建设,促进患者有序转诊、信息互联互通、医防深度融合。强化医共体内部绩效专校和结果运用,提高县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形成一批省内领先的重点专科群。加强区域内薄弱专科的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等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持续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深入推进卒中、创伤、胸痛中心和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和一站式服务。统筹规划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推动各级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急诊科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建设达标,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探索将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全面提升医用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涵盖血液采集、转运、储存、检测、调配等全方位的采供血服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地区间血液联动保障。积极将我市“十三五”期间发展较成熟的市级重点专科向省级进行申报。分别以市中心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为依托打造省级心脑血管病诊疗中心和妇儿医疗中心。到2025年底,再建成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较高的市级重点专科,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学科核心技术、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的专科人才梯队,形成明显的专科优势,从而带动全市医疗技术的整体提高,推动学术和科研进步。

  (五)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

  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配备。落实首诊负责制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各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实施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到2025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降低到40%以下。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强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建立基于临床大数据的医师执业信用体系,进一步发挥医师定期考核的作用。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探索实施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六)提升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卫生“强基行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健康保障。建强一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优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采取上级派驻、主动巡诊、智慧随访等方式,重点加强基于居民个人的健康管理指导能力。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健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因病有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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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强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深入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强市战略

  全面建成以中蒙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蒙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蒙医门诊部和中蒙医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覆盖城乡的中蒙医药服务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设置中蒙医医院,实现中蒙医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合理化与均衡化。到2022年,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蒙医医师。到2025年,公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市中医医院和阜蒙县蒙医医院要保持三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全面提升中、蒙医医疗服务能力

  打造中蒙医药服务高地。推进阜新市中医医院特色能力提升项目,改善医疗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各特色诊室规划布局,形成辽西蒙东地区中医药人才培养高地,开展中医特色服务,推广中医制剂品牌,将阜新市中医医院打造成辽西蒙东地区品牌医院,有利于区域中医服务能级提升。鼓励三级公立中蒙医医院争创省级中医医学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或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鼓励二级以上中蒙医医院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服务能力、人才培养、科研立项、产业发展、古籍整理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市中医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开展业务合作;推进阜蒙县蒙医医院建设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协调推进阜蒙县蒙医医院纳入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力争三级公立中蒙医医院建成省内一流的中蒙医医疗机构,带动提升全市中蒙医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基层中蒙医药服务。强化对基层中蒙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充分发挥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蒙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开展基层中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依托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1-2个基层样板基地。持续推进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区、国医堂建设,推广中医药防治慢性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三)强化中、蒙医药人才培养

  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协调推进辽宁中医药大学设置蒙医药专业。支持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与辽宁中医药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蒙医药人才。加强中、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杏林人才培养行动,通过优秀中医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骨干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省中医大师、省名中医相衔接,在医学名家项目中培养省中医大师1名、名中医5名、青年名中医5名,培养市级名中蒙医10名、青年名中蒙医10名。对标省级“岐黄工程”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储备要求,分别储备1名、5名和60名人才队伍。通过提高奖金、编制保障、科研倾斜、优先聘任等政策,积极招聘硕士以上学历的中蒙医药人才,到2025年,我市中蒙医药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争取达50人。将高年资中蒙医医师带徒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支持市中医医院高年资主任医师申报辽宁中医药大学专职讲师或客座教授。加强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蒙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动全国名中医白凤鸣争取国医大师称号,打造阜新国家顶级专家品牌。

  (四)推动传承创新和开放发展

  支持开展中、蒙医药科学研究。加强市中医医院、阜蒙县蒙医医院的优势重点病种研究。联合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内蒙古蒙医药工程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多学科融合以企业为盟主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依托现有资源,争取建设中蒙医药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中蒙医循证医学中心、道地药材研究中心和蒙医药研究中心,支持建设1-2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完善中蒙医药学术传承制度,建设一批名老中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加快中蒙医药和民族医药典籍抢救性研究整理,收集遴选民间中蒙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鼓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推进阜蒙县蒙医医院博物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五)推动中蒙医药健康产业振兴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中蒙药企业在立项、土地、财税和资金扶持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蒙药制剂管理,鼓励报新品种,支持医疗机构中蒙药制剂依法调剂使用,支持将医疗机构中制剂转化为中蒙药新药,支持企业开发新品种及传统验方,研发药食同源产品,强化中蒙药饮片抽检和监管,督促中蒙药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打击涉及中蒙药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保护和中蒙药材产业发展。强化中蒙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完善中蒙药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1个药用植物重点保护圃、1个种子繁育基地,完善中蒙药质量监测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中蒙药材质量信息监测平台,鼓励第三方开展中蒙药材质量检测,实施中蒙药材产业扶贫行动。完善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养。完善中蒙药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扩大现有中蒙药材市场规模。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搭建“一带一路”中蒙医药交流大会等平台,打造中蒙医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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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以降低域外转诊率和提高县域就诊率为重点,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治疗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强化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分级诊疗政策联动与业务协同,畅通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渠道,统一医联体内药品目录,做好医联体上下用药衔接。多渠道拓宽签约服务经费来源,对辖区居民实现网格化健康管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鼓励对居民个人和经授权的医疗机构开放。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和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高水平制度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为载体,发挥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示范作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收支结构,规范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加强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完善以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为核心的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推动公立医院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三)强化“三医联动”改革

  推广复制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适应门诊保障机制的付费方式。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与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不含药品、耗材、检验检查收入),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积极稳妥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建立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医院参与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

  (四)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充分落实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逐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完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比例用于服务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分配政策,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积极性。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到“十四五”末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力争达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五)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落实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责任,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执行医疗美容、非公立医疗机构等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指导。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奖励举报违法行为,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七、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构建和优化行业依法治理体系

  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学法、用法、普法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实现高质量的“一网通办”,构建“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层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二)优化卫生健康人才成长环境

  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实施分级分类评审,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强化基层医生待遇保障,逐步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并可在县域内统筹使用。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三)促进各级各类卫生人才全面发展

  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培养医药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转岗培训,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城乡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6名。大力推进阶段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现阶段重点加强全科、儿科、麻醉、病理、精神卫生、妇产、护理、药学、老年医学、急诊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进一步完善医教协同机制,提升医学教育质量,培养高水平医学人才。健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等住院医师待遇保障政策,建立临床带教师资激励机制,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跟踪管理,建立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需要的继续医学教育培养体系。

  (四)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促进技术资源与服务需求精准对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省内外一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推进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强化技术成果推广绩效评价。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运行评估监管。

  (五)创建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健康社会

  广泛动员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共建共治共享健康社会,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氛围,推动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和健康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治理,将卫生健康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进一步发动和组织群众。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卫生健康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形成健康习惯,落实健康主体责任,将健康元素全方位融入公众生产生活。建立精准的、个性化的健康科普知识推送机制。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

  八、全面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危害

  (一)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控工作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分析研判、预测预警、舆情监控、疫情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推进部门联动,完善多病共防、联防联控机制。年度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感染继续保持低流行状态。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和规范化诊疗,实施耐药高危人群筛查。继续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范疫苗预防接种管理,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做好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供应保障,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鼓励居民根据需求主动科学接种疫苗。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和地方性氟中毒危害监测,有效控制我市地方病流行。

  (二)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和伤害预防干预

  完善慢性病防控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支撑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预防与诊治工作,提高早期筛查率和规范管理率,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并完善高血压、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登记、诊治、转诊和随访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推动精神卫生工作法治化进程,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依托市精神病防治院建立市级24小时心理援助平台,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减缓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社会危害。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专科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发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作用。加强精神医学质控工作,规范常见精神疾病诊疗能力。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登记报告和服务管理,依法依规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覆盖率。

  (四)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安全

  加强饮用水、大气(雾霾)、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积极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强常态化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提高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提升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能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通报、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优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强化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职责。实施地方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的有效衔接。开展人群食品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强化学生、患者等重点人群营养教育和干预。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突出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强化垃圾、污水、厕所、饮用水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健全完善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专业队伍和监测网络建设,提高防制能力。继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到2025年,全市力争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乡镇2个。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全面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体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稳步推进控烟工作。

  九、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

  (一)加强妇幼和生育服务供给保障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妇幼服务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妇幼保健机构临床和保健业务相互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早期发展和产后康复等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质扩面,提高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水平,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采取母婴阻断干预措施。

  (二)全面促进儿童健康

  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实施辽宁省健康儿童提升行动。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加强儿童视力检查和眼保健指导,建立完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实施“健康口腔行动”,继续实施免费窝沟封闭等普惠性预防措施,降低儿童龋齿率,12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25%以下。

  (三)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坚持多元主体、普惠优先,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社会力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托育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依托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婴幼儿科学照护指导服务,组织实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推动建设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制度完善、运营良好、监管到位的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四)落实人口老龄化战略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配套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持续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动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加强医养结合、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养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协议合作,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县区将部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护理、康复医疗机构,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机制。积极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服务管理机制,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取消社会抚养费等生育制约措施,执行三孩家庭育儿相关政策,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等奖励扶助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人口监测,推进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险、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工作。落实生育登记制度。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六)加强职业病防控保护

  健全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完成尘肺病康复站试点建设。加强体检、诊断、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监管,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职责和义务。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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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发展数字健康和智慧医疗

  (一)提升数字化防疫水平

  用数字技术提升疫情防控水平。按省部署的数字化防控体系要求,建立市级平台及业务子系统,打造智慧化、精准化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织密疫情监测网络。强化医防信息协同,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和及时预警,实现源头查控、精准隔离、精密智控。持续开展健康码赋码上报工作。

  (二)夯实全市数字健康战略发展基础

  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转型,以医疗机构全方位监管和绩效评价综合系统为重点,加快建设市、县二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完善平台功能应用和多点接入,整合各类卫生健康资源,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精准对接和联动,推动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借助云平台建立“基层检查+远程诊断+区域共享”的新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带动全市城乡间、区域间均衡发展。大力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在就医、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等卫生健康服务全流程“一码通用”。

  (三)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

  通过5G、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数字赋能,优化升级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难点”与“堵点”,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入实施“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促进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工作。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开展网上挂号、问诊、检查检验、结算及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覆盖诊治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于互联网企业融合,大力推广无接触式交易,提升居民购买药品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护理服务。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全面记录和管理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加快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建设与应用。

  (四)推动智慧医疗发展

  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通过数字技术重塑服务流程,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开展智能预约挂号、导医分诊、预约检查、取药配送、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服务。医联体、医共体等要以信息联通支撑服务贯通,引导患者有序便捷就医,强化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加快智慧医疗设施的推广和应用,深化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基层全科医生辅助诊断、临床决策支持、医生执业行为评价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医疗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医疗设备。

  (五)强化行业标准应用和网络信息数据安全

  执行全民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制度,确保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安全。强化卫生健康数字化行业标准规范应用,规范数据要素、数据来源和存储、采集方式和使用权限等,推动卫生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全面优化升级。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卫生健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有效防范网络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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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助力健康产业发展

  (一)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促进社会办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在康复、护理等专业领域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的新格局。规范和简化社会办医准入管理流程和审批服务,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合作。引导社会办医向品牌化、集团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有效补充人民群众需求的医疗服务供给。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宁养医学等第三方服务。

  (二)促进康复护理和健康旅游业发展

  加快发展康复与护理服务。引导培育神经康复、肿瘤康复、产后康复、运动康复和残疾人康复等专业机构发展,构建由康复医院、社区康复、居家康复组成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发展多元化护理服务,加强健康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提高中蒙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完善治未病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功能训练、康复护理。依托现有资源建设2家治未病基地,力争建设1所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或蒙医康复中心,依托三级公立中蒙医医院建设辽宁中医药大学康复中心阜新分中心或联合开展康复诊疗区域合作。推进中蒙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中蒙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创建1个中蒙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发展中蒙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建设2个中蒙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结合阜新市温泉资源和蒙医药特色,联合开发温泉康复养生服务,打造阜新名片。

  十二、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委(党组)研究卫生健康发展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坚决整治医药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完善“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和管理骨干。调动医务工作者和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素养建设,凝聚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发展强大动力。

  (二)推进部门协同联动

  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单位)作用,协同推进“三医”联动、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项目谋划实施

  建立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思维,从需求分析、项目谋划、项目设计、项目立项、资金争取和推进实施等各环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将国家战略、辽宁战略、阜新发展战略转化为具体项目,为事业发展和各项重大政策举措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完善卫生健康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开展评价考核督导

  加强发展指标体系的监测和评价工作,严格规范地开展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力。做好重点任务分解,将工作任务、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列为市、县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县区科学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各县区、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对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建立跟踪和调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和效益最大化。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图解——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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