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14 浏览量:387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责任编辑:许桓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做好阜新市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内二级以上医院、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中医药大会上的讲话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我委将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针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全面掌握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状况,为我市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收集基础性材料。
二、组织实施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及市中医药学会负责具体调查工作,负责所在辖区调查资料和数据信息收集并于2020年3月1日前将《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表》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医疗机构、学校、家族、师徒授受群体、学术流派、中医药老字号企业、特定地区(民族聚集地、村落等)中传承应用的活态性的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经验方、中药炮制、制剂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
入选标准:植根于中华各民族文化传统;在特定地域应用与传承超过三代人或五十年;至今仍在传承应用,具有活态性;不同于公知公用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具有独特性;具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或经济价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
排除标准: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使用经典方剂加减应用。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
(一)重点调查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名称、持有人信息、应用地区、传承时间、传承情况、主要内容、相关文献与实物、主要特征、重要价值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内容:
名称:一般由持有人概括该中医药传统知识名称;
持有人信息:持有人可为个人、群体或单位,并概括持有人个人的年龄、民族、性别、从业经历、技术专长等信息或者群体情况,并注明联系方式;
应用地区:该传统知识传承、应用的地域范围;
传承时间:从该传统知识起源算起,传承应用的时间以及传承的世代数;
传承情况:简要概括该项目应用的来源、传承历史、传承谱系等信息;
类别: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所属种类;
主要内容:指根据上述类别,总结该传统知识的主要内容。
相关文献与实物:指该项目起源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献、特殊的工具、器具等实物;
主要特征:概括该传统知识最主要、鲜明的几大特征;
重要价值:对该项目的医疗、技术、文化等方面的价值做出论证。
(二)对符合入选标准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建立完整的档案,探索建立阜新市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及保护应用机制,配合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部门构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
(三)通过调研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各地中医药传统知识存续的状况以及保存利用的历史和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形成我市各县区的调查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我市中医药传统知识调研报告。
(四)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我委将积极按照知识产权保护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与知识产权部门沟通,全面负责将符合标准的中医药方剂及技术进行知识产权专利申请。
(五)本次调查结果直接纳入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试考核工作中去,未纳入阜新市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的不得申报省市级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试考核工作。
(六)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我委会积极沟通相关部门给符合条件的民间中医秘方授予认定证书,让其享受新药研发等方面的政策优惠。积极沟通财政部门,设立民间中医秘方开发基金,对于市场紧缺、临床疗效显著、开发前景好的民间中医秘方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五、正式调查
填写《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表》。具有自填表格能力的知识持有人,以及被机构、团体持有的项目,可在调查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持有人自填调查表,并提供合乎规范的图片、视频资料;不具备自填表格能力的持有人,由调查人员按照调查表内容对其开展半结构化访谈,并参与到调查对象的日常诊疗活动中,观察项目特点,全面收集信息,填写调查表。在被允许的条件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尽快开展调查工作,认真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查人员要确保调查信息填写完整、真实。同时,在调查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泄露传统知识技术秘密,不侵犯持有人知识产权。
(三)市卫生健康委将于2020年第2季度份适时组织中医药专家对各县区上报的调查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及时解决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调查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四)对入选我市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的项目,将对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
联系电话:0418-2263045
联 系 人:吴楠
附 件: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表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附件
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表
名称:
持有人:
调查单位:
调查负责人:
调查时间:
项目编码:□□□□□□□□□□□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
填表说明
1、本调查表专用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项目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
2、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在医疗机构、家族、师承群体、学派、老字号,及特定地区(民族聚集地、村落等)中传承应用的活态性的传统诊疗技术、经验方、中药炮制、制剂方法、养生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
3、本调查入选标准为:植根于中华各民族传统,在特定地域应用与传承超过三代人或五十年,至今仍在传承应用,具有活态性,不同于公知公用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具有独特性,具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或经济价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
4、“名称”可由持有人自拟,概括该中医药传统知识;名称应体现传统知识的类别特征:如:蛇倒退散治疗烧烫伤、青囊丸、火针疗法、罐诊法、熟地黄炮制技艺、白降丹炼制方法等;
5、根据传统知识的实际持有情况,本表持有人可为个人、群体或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6、项目编码由工作平台系统自动给定,调查队填写;
6、“应用地区”指该传统知识传承、应用的地域范围;
7、“持有人简介”栏目中,应简要概括持有人年龄、民族、性别、从业经历、技术专长等信息,群体或单位持有人应概括其群体类型、基本情况、代表人物等信息;
8、“传承时间”指从该传统知识起源算起,传承应用的时间;“传承代数”指该传统知识起源后,传承的世代数;
9、“传承情况”栏目中,应简要概括该项目的来源、传承历史、传承谱系图等信息;
10、“类别”栏目中请选择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所属种类;
11、“内容简介”指根据上述类别,总结该传统知识的主要内容:核心理念、技术要点、功效主治、用药、配伍、用法、禁忌、疗效等;
12、“相关文献实物”指该项目起源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献、特殊的工具、器具等内容;
13、“主要特征”栏目中,应概括该传统知识不同于其他同类传统知识的,最鲜明、最具代表性的几大特征;
14、“重要价值”栏目中,应对该项目的医疗、技术、文化等方面的价值做出论证;
15、填写内容应确保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漏填,没有的内容请填写“无”,空间不够可以另外加页;
16、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传统知识持有人的权益,注意保密工作,需要保密的技术细节可应持有人要求不必详述;
17、本表需经持有人以及调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基本信息 | ||||
名 称 | ||||
应用地区 | ||||
持有人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持有人简介 | ||||
传承情况 | ||||
传承时间(年) | 传承代数 | |||
传承情况 | ||||
主要内容 | ||||
类 别 | □传统诊疗技术 □中药炮制技艺 □养生方法 | |||
内容简介 | ||||
相关文献实物 | ||||
价值论证 | ||||
主要特征 | ||||
重要价值 | ||||
持有人确认 | ||||
以上信息完整、真实地记录了本单位和个人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同意将以上信息应用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的编制。
持有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调查单位确认 | ||||
本单位保证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意将以上信息应用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的编制。
调查负责人(签章) 调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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